学生会改革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内容公示

2020-11-20 16:12:04潘家韵 浏览次数: 1579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广东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自评表.pdf

 

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章程》

 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章程(经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pdf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四、学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xlsx

五、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关于选拔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第七届主席团成员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pdf


六、学校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情况的报告.pdf

 [新闻稿]http://gqt.gcu.edu.cn/2020/1124/c1444a75039/page.htm


七、学校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关于选拔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关于召开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内含学生代表名单)

 

八、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试行).pdf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华广党〔2020〕8号),校级层面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校团委具体指导,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教务处、人事处、后勤(保卫)处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关心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会成员的培养和管理,把学代会筹备工作、学生会主席团人选情况、学生会深化改革落实情况在学校党委书记会进行专题研究。学校党委书记杜小明同志出席学生代表大会并寄语青年学生,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林颖教授向全体学生代表做校情通报。学校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党委书记主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要求二级学院党组织参照有关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学院学生会领导。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分管学生会的校团委副书记,兼任学生会秘书长

潘家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