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改革

【学代会】关于选拔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第七届主席团成员的通知

2020-09-30 17:29:13潘家韵 浏览次数: 427

关于选拔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学生会第届主席团成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自2020年开始探索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的工作模式。

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现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第届主席团成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参选人员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上一年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得到同学的支持和拥护。

5.同等条件下,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含团干、班干、学生社团等)的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一)推荐报名

本次选拔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组织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件);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也可自行填写自荐表(附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团委汇总。

学院团委汇总表格后,结合所在学院辅导员、相关同学的意见进行核实及审批,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择优推荐给校团委、学生会。

(二)资格审核

校团委对报名学生的资格条件和个人表现等进行审核。

(三)遴选考察。

校团委、校学生会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进行综合考核,遴选产生5-7名预备候选人。校团委联合党委学生工作部对预备候选人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及群众基础。

(四)校党委批准。校团委、校学生会将通过考察的预备候选人名单报送学校党委,经学校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主席团成员正式候选人。

(五)学代会选举。召开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第七届主席团成员。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认真核实参选人员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

2.选拔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强调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做到程序公正、过程公开、选拔公平。

3.各二级学院团委统一整理推荐(自荐)表后报送至校团委。报送材料包括word文件、盖章扫描PDF文件和纸质版原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须严格一致。报送时间为2020109日(星期18:00前。


联系人:潘家韵、吴晓宗,联系电话:020-36903032,工作邮箱:gcuxtw@gcu.edu.cn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自荐)表.docx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   

20209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