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会第一届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2021-09-10 08:57:45梁冰 浏览次数: 1098



关于选拔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会

第一届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现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会第一届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参选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2.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上一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等情况(专升本的学生应在原学校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等情况);

4.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得到同学的支持和拥护。

5.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选拔程序

  1. 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自愿报名形式。

组织推荐:各学院团委从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推荐不少于2

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1),学院团委汇总表格后,结合所在学院辅导员、相关同学的意见进行核实及审批,经报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择优推荐给校团委、校学生会。

自愿报名: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可自行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校学生会。

(二)资格审核

校团委、校学生会对报名同学的资格条件和个人表现等进行审核。

(三)遴选考察

校团委、校学生会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进行综合考核。笔试以闭卷形式,考察综合素质以及与学生会工作相关的知识和能力;面试将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考察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与选拔职务的适配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名单

1.学校根据参选主席团同学的现实表现和笔试面试等情况,予以综合评价,确定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后,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

2.学校根据参选部门负责人同学的现实表现和笔试面试等情况,予以综合评价,确定为部门负责人候选人,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部门负责人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认真核实参选人员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积极选送优秀学生参加选拔,符合选拔条件者均可参与本次选拔。

2.选拔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强调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各相关人员要求严格遵循有关制度程序参加各项考核,凡出现拉关系、打招呼、找门路等不良竞争行为者,一律取消资格,切实做到程序公正、过程公开、选拔公平。

3.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917日(星期五)17:00前。

学院推荐报送材料包括word文件、证明材料、盖章扫描PDF文件和纸质版原件(纸质版原件需加盖学院团委、学院党委公章),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生会工作邮箱:gcuxsh@gc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312办公室;

学生自愿报名提交材料包括word文件、证明材料和纸质版原件,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校学生会工作邮箱:gcuxsh@gcu.edu.cn,纸质版材料于周一至周五1740-1840提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C5一楼)。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要求严格一致。


联系人:归老师、吴一晖

联系电话:020-36903032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岗位介绍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会

2021910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岗位介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