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城理团〔2024〕8号 关于开展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的通知

2024-06-07 10:04:38高占鸿 浏览次数: 27

  

 

 

 

 

 

 

城理团20248

 

 

关于开展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学生社团

为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按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安排如下:

一、年审对象

各学生社团。

二、年审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年审流程

请按照以下流程依次进行:

(一)填写年审材料。年审材料包括:填写《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登记表》(附件1)、《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中的自评部分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指导教师初审。各学生社团将年审材料交至社团指导教师处签字确认,并请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教师工作情况”栏目。

(三)业务指导单位复审。各学生社团将年审材料交至业务指导单位,由业务指导单位对学生社团进行复审工作,并填写意见。

(四)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终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审核。

四、提交方式

各学生社团于6月14日前将年审材料(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cu_sl@gcu.edu.cn,纸质版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1.学生社团年审是各学生社团获得本学年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资格的考核流程。若学生社团未按时提交学生社团年审材料,则自动视为放弃资格,作注销处理。

2.各学生社团如实填写、规范填报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3. 学生社团考核结果设“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应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整改期限一般3至6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学生社团按标准整改后,经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审核,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召开整改答辩,评议审核结果报学校党委核准后方可确定学生社团整改完成。

 

 附件1.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登记表.doc
    附件2.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考核评分细则.docx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6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6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