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及各部门学生负责人选拔的通知

2024-06-14 17:52:32归李千慧 浏览次数: 1301

关于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及各部门学生负责人选拔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学生团干部队伍,计划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校团委工作部门学生干部。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拔条件

学校团委面向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公开招募,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思想品德高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或通报批评。

2.学习成绩优良,恪守学生本分,带头勤奋学习,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最近一学期/一学年/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前50%。

3.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并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5.熟悉和掌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和规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扎扎实实做事,群众基础好,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6.原则上应具有1年及以上大学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含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等)。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取: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曾获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骨干”等荣誉;

(三)担任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获得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等荣誉;

(四)级及以上青马班学员。

二、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自愿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热心参与学校建设发展和为同学服务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年级不限。

2.基层组织推荐:为推动学生干部队伍交流,各学院团委应至少推荐2名符合条件,工作积极且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参与遴选,鼓励有学院团委、团支部基层一线工作经验的团学干部到校团委工作部门任职,学院团委结合所在学院辅导员、相关同学的意见进行核实及审批。

3.报名人填写报名表后,附个人成绩单最近一学期/一学年/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排名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推荐。

4.撰写应聘部门岗位工作规划,内容应包括岗位认识、工作思路、问题分析、改进方法、个人优势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5.报名表和工作规划由学院团委统一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校团委邮箱,邮件标题和文件名格式:姓名+校团委xx部+报名表。

(二)考试

校团委根据实际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面试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三)公示

将通过选拔的报名人确定为学校团委工作部门学生干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3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候选人由校团委审核通过后,报请学校党委及团省委批准。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614-621

(二)面试时间9月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名单时间:9月-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干部的重要意义,要以此为契机在学生中营造民主气氛,坚持选拔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

(二)广泛动员。各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传达,积极动员符合条件者报名,鼓励学生干部流动,以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参与。

(三)严格程序。强调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凡出现拉关系、打招呼、找门路等不良竞争行为者,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切实做到程序公正、过程公开、考核公平。

 

联系人:归老师、高老师;

工作邮箱:gcuxtw@gcu.edu.cn;

办公电话:020—36903214;

办公地点:行政楼311办公室。

 

 

附件1.学校团委学生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2.学校团委工作部门岗位介绍.docx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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