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城理团〔2023〕14号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
根据团省委有关工作要求,高校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应全部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对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思想引领和工作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的政治引领功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性质定位
(一)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属于临时团支部性质,与班级团支部的区别在于,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不发展团员、奖惩团员,不收缴团费,不选举团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二)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组织支部内团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团员,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
三、组织设置
(一)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应成立团支部,每学年换届后向同级团组织申请成立,规范命名为“2023-2024学年共青团xx学生会支部委员会”“2023-2024学年共青团xx社团支部委员会”其成员应涵盖组织全体团员。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经同级团组织批准,团支部团员人数可以适当放宽,学生社团可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探索成立团总支。
(二)团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设书记1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副书记1名、委员若干名,均由批准其成立的团组织指定,其中团支部书记应由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或学生社团负责人担任。
(三)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员信息需报送批准其成立的团组织登记备案,团支部成员的团组织关系仍属于所在行政班级团支部,无需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团支部成员在功能型团支部内须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每届任期结束后,功能型团支部自然撤销,撤销前要向批准其成立的团组织报备。
(五)根据团组织隶属关系,批准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的团组织应当对其做好重大事项事前审核和事后评估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团支部书记和委员等职务的,由批准其成立的团组织及时作出调整。
(六)各学院团委应当把同级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设作为重要的基本工作,定期研究讨论、健全完善指导学生会功能型团支部的具体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四、主要任务
(一)理论学习
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每学年应开展不少于6次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政治学习的系统性、思辨性、针对性。鼓励功能型团支部每学期开展1次主题团日活动,采用贴近青年学生思想、学习实际情况的形式开展活动。
(二)政治把关
对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计划开展重要事项、推优举荐,在依据学生会组织章程、社团章程进行决议前,首先应经团支部会议进行前置把关,确保工作决策符合政治要求、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学生会组织(社团)章程。
(三)服务同学
关注同学和团支部成员的困难和需求,帮助同学解决思想成长、学业进步、就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问题,带动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同学社会化能力。
(四)信息报告
常态化收集同学和团支部成员对组织发展、学校共青团建设、学校管理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定期向同级团组织报告。及时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苗头和发生的各类风险事件。
五、工作流程
(一)学生会、学生社团填写(附件3、附件4)向业务指导单位团委申请成立功能型团支部,业务指导单位团委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后下发批复(附件4),功能型团支部正式成立。
(二)业务指导单位团委须于12月22号(星期五)前将《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登记表》(附件1)加盖业务指导单位团委公章的PDF文件和可编辑Word版,通过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VmFzSlFOZGNNWUlM报送团支部建设情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214。
附件1:学生会、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登记表.docx
附件2: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成立功能型团支部列表.xlsx
附件3.xx学生会、xx社团成员名单.xlsx
附件4.学生会、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工作部分函件示例.docx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