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通知

2023-03-24 20:10:11归李千慧 浏览次数: 652

关于开展2022年度

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扎实推进我校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总结我校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推动2023年度共青团各项工作科学化开展根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法》(团组字〔202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团委将于3月31日开展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3年3月31日,上午9:30

二、评议地点

行政楼617

三、评议对象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书记(要负责工作的副书记)

四、评议内容

紧密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围绕本学院团委2022年度在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1.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实践、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网上共青团建设情况。

2. 推进年度团的基层建设重点项目情况。包括年度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团干部优选配强和教育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3. 联系服务青少年工作情况。基层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如学业发展、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刚性需求,团组织发挥联系青年桥梁纽带作用的情况

4. 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情况,组织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发动团员青年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组建青年突击队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青春力量等。

5.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学院共青团学生会改革情况等。

五、评议环节

1.邀请学校党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莅临指导。

2.依托智慧团建、青年大学习等数据统计,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结合现场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需使用PPT汇报,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3.各学院团委推荐学生团干代表1名,组成青年评议。扫描下方二维码,于3月28日(周二)前完成信息填写。

 

 

人: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032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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