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组织大学生返回家乡参与社会实践,切身感受党的领导下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取得宏伟成就,在服务家乡、服务人民中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用实际行动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中贡献青春力量。结合学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至2月(寒假期间)
三、活动对象
学校全体学生
四、活动原则
按照“确保安全、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原则,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采取学生自主开展个人社会实践的方式,鼓励学生主动与属地地市级和县级团委对接,利用家乡资源条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有序开展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五、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化”的阐释,通过学生家乡为纽带,把《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系列报道作为社会实践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通过返乡实践更好地了解国情、感知社会、热爱家乡、服务群众,紧跟党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成才道路。
1. 政务实践。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积极参加“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
2. 企业实践。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参加实践。
3. 公益服务。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场所,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 社区服务。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参与社区青春行动,在社区开展社会实践。
5. 乡村振兴。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乡镇团委和村团组织的统筹下,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助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建设。
6. 兼职锻炼。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积极发挥作用。
7. 文化宣传。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8. 网络“云实践”。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常态化开展“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六、参加方式
1. 信息获取: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的省、地市、县区的团组织微信公众号,阅读“返家乡”系列相关推文。
2. 报名申请: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 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
3. 参加实践:返乡后按照当地团组织和用人单位要求,及时了解岗位、认知岗位、适应岗位,加强学习,高质量完成岗位任务;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保守秘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具体工作,彰显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责任担当。
4.记录成长:将实践日记、体会制作成文案和短视频,在“创青春”和“城理青春汇”通过后台留言参与投稿;及时与校院团委、指导教师、朋辈同学等分享交流,向更多的同学老师宣传展示自己的家乡。
5.总结分享:做好实践总结思考,对返乡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成果可以邀请指导教师做进一步提升挖掘,转化成学术型实践成果或活动型实践成果。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总结交流活动以及“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和团队评先推优活动。
七、工作安排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在学院开展宣传,动员学生以乡情为纽带积极参与活动;同时要注重活动的实效性,依托各级媒体报道实践活动动态,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1. 所有参与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须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3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附件1)以及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实践成果。
2. 各学院要做好“登记表”回收工作。于2023年2月15日前,以“学院+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命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学校团委邮箱gcushsj@gcu.edu.cn,纸质版材料于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311)。
3. 校团委将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和活动成效,评选和表彰2023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
联系人:校团委 冯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214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3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
附件: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