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院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12-09 16:26:30归李千慧 浏览次数: 823

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院团组织书记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全面总结我校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推动2023年度共青团各项工作科学化开展根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法》(团组字〔2021〕1号)有关要求,结合团中央、团省委相关工作安排,我校团委将于12月开展2022年度学院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书记(要负责工作的副书记)

二、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要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法》(附件2)要求,紧密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围绕本学院团委2022年度在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实践、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网上共青团建设情况。

2.推进年度团的基层建设重点项目情况。包括年度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团干部优选配强和教育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3.联系服务青少年工作情况。基层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如学业发展、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刚性需求,团组织发挥联系青年桥梁纽带作用的情况

4.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情况,组织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发动团员青年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组建青年突击队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青春力量等。

5.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学院共青团学生会改革情况等。

三、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

1.撰写述职报告。学院团委书记要对照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和任期目标开展调研检查、总结经验、查摆不足,提出2023年度工作目标或努力方向述职报告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以实例和数据说话,字数不超过2000字。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

    各学院团委书记的述职报告学院党总支审阅后盖章确认,并加盖党总支公章。于12月15日前将可编辑word版及扫描件pdf版(加盖党总支公章)发至校团委电子邮箱:gcuxtw@gcu.edu.cn

     2.评议考核阶段。述职工作将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法》要求并结合实际进行开展具体的开展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述职时使用PPT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总结提升和结果运用阶段。学院团委书记针对述职评议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分析梳理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和时间,整改落实情况应纳入下一年度述职的内容中。

 

人: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032

 

附件:附件1:XXX同志述职报告(参考模版).docx

附件2:《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pdf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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