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年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指引

2022-12-01 10:16:48高占鸿 浏览次数: 2471

2022年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指引

 

一、开展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二、开展对象

      2020-2021级学生团支部且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

三、对标定级评定方式

       采取“智慧团建”系统自动判定和人工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智慧团建”系统相关功能将于11月下旬上线。60%分数由系统根据团支部的数据情况自动判定,40%分数由团支部结合实际自主评定。各团支部“对标定级”分数将在提交评价表时自动累加总分并显示对应的星级(详见附件)。

四、“对标定级”流程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自评工作应当在12月10日前完成。

(二)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 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前要加大空心团支部的整顿工作,做到先整顿再评定。

复核认定工作应当在12 月 25 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由系统根据数据情况进行赋值完成评定。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学院团委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的地方作为重点,各学院团委要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对标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五、结果运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只有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2023 年的全校、全省、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校团委将向学院党总支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022年团支部“对标定级”评价标准.pdf

 

                   校团委

                                                        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