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社团负责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06-23 14:55:45高占鸿 浏览次数: 811

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社团负责人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按照《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2年学生社团骨干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社团骨干遴选工作

(一)选拔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选拔职位

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各社团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选拔时间

确定年审合格后即可开展至10月15日结束。

(四)学生社团负责人选拔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本校在籍在册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需在本班级前50%以内,且无不及格情况;

3.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学习与工作、奉献与索取关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4.在校期间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5.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需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主要负责人均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五)选拔方式

1.各学生社团根据上述选拔标准,通过提名推荐、公开选举等环节推荐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

2.有意竞选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执行理事)的同学请填写《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竞选报名表》(附件1),由各社团汇总填写《2022-2023学年度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在9月10日前发送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邮箱gcu_sl@gcu.edu.cn;

3.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候选人(执行理事)由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笔试、面试、考察遴选等工作,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

4.学生社团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学生社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名单报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备案;

5.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名单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核准后,学生社团应召开全体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执行机构和负责人,选举结果报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备案。

 

附件1: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竞选报名表.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度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信息汇总表.xls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