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2-31 11:58:48梁冰 浏览次数: 345




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2020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启动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校级结项认定工作

项目负责人须于202231日—6日登录“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参照《平台操作指南》(详见系统申报入口——申报指南,申报平台31日开放),填写项目信息,提交相关项目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一)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须上传原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所在页,并附相关说明(见附件3)。已发表论文上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论文作者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须上传录用通知书、论文原文及团委证明(团委证明见附件3);

3.核心期刊证明:如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须上传学科与科技处盖章证明(见附件3)。

(二)专利成果

1.专利已授权:须上传专利授权证明,并附说明(见附件3);

2.专利已受理未授权:须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及团委盖章证明(见附件3);

(三)实物成果

须上传团委盖章证明(见附件3)。

(四)其他获奖成果

须上传获奖证书及团委盖章证明(见附件3)。

(五)研究报告及项目简介

各项目团队须上传一份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500字以内),包含项目研究进展、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模板见附件4)。

各项目团队须撰写一份项目简介发至校团委邮箱(模板见附件5)。


(六)项目团队成员发展情况

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团队成员发展情况,于结项系统填写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成员发展情况并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负责整理并对成员情况进一步核实,完成校级审核工作。

(七)资金使用情况证明

校团委相关负责人须在校级系统上如实填报各项目的资金支出情况,并上传各项支出费用大额凭证、项目支出明细表及配套资金相关文件,文件上传要求如下:

1.大额凭证:差旅会议费用以1000元为标准,仪器设备费用以2000元为标准,科研业务费用、实验材料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及其他支出费用以资助金额的10%为标准,标准线以上的单项支出均须提交包括报销凭证(报销单)和发票复印件的PDF文件。如所有支出均未达到标准线以上,则须提交两张项目单项支出金额最大的发票凭证复印件。

2.项目支出明细表:须从学校财务处导出项目资金支出的相关excel文件(按项目编号或具体项目名称导出,可参考附件2)。

3.项目支出进度表:须对本校各项目的已使用资金额度、剩余资金额度、资金支出率进行登记,并统计本校所有项目的支出进度总体情况。

4.配套资金相关文件:各高校依据《资金管理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的创新创业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奖励办法、项目落地场地支持等相关文件(PDF版)。

项目负责人填报完相关材料后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负责整理审核所有结项材料,并对项目校级验收情况给出认定意见,完成校级审核工作。

二、团队提交资料时间安排

1.2022225日——227

各项目团队将证明文件、说明文件及项目简介发至校团委邮箱,校团委统一盖章后将相关材料发还给项目团队。

2.202231日——36

各项目团队登录“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参照《平台操作指南》(详见系统申报入口——申报指南),填写项目信息,提交相关项目成果证明材料。

3.202237日——311

举办2020年“攀登计划”立项项目结项公开答辩,答辩采用PPT演讲方式,共计5分钟,分为项目简介、研究过程、成果介绍及个人收获4个部分,答辩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送材料及省级认定工作

1.项目负责人完成平台材料申报及答辩后,校团委负责整理审核所有结项材料,并对项目校级验收情况给出认定意见,于314日前完成校级审核工作。

2.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团省委将于20224月至5月,委托第三方专家团队,成立“攀登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组,对各高校的结项验收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并结合上报材料,开展省级结项认定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经省级结项认定通过后,团省委将颁发项目结项证书,并择优选录优秀项目成果集;对于有一定研究成果但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但不回收资助资金;对于无任何科研成果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省财政厅将另行发文至项目所在学校追回专项资金。

2.本次结项验收工作的材料提交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攀登计划”资助项目分配指标的重要参考依据,如因项目结项材料未能按时、按质、按要求提交,对学校2023年度指标造成影响,我校将取消该项目指导老师2023年度的申报资格,并减少该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的申报名额。


联 系 人:梁冰、王羽

联系电话:020-36903280

邮    箱:gcuxtw_kj@gcu.edu.cn

办 公 室:行政楼311


附件:1.《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

2.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学校立项项目

3.说明及证明模板

4.研究报告模板

5.项目简介模板

6.2020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封面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1231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