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共青团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暨
学院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学校”“全团抓基层”的工作要求,全面总结我校2021年共青团工作,推动2022年共青团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并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法》(团组字〔2021〕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我校团委将于12月下旬开展共青团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暨学院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共青团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一)2021年共青团工作总结
1.工作总结应包括一年来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
要成绩、标志性成果、工作经验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等内容。
2.总结要具体详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又要体现学院特色、理念创新与工作创新,突出共青团的重点工作推进思路、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注重用数字和事例辅佐。
3.总结需梳理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团学改革、创新
创业与就业、成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学术、校园文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二)2022年共青团工作计划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功能定位,履行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共青团工作基本职能,持续巩固共青团改革工作。
(三)行文和篇幅要求
1.总结报告要行文完整、条理清晰、言之有物,切忌空泛。总结报告字数不超过2000字。
2.提交材料时须分别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用A4纸正反页打印,标题使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行距固定值40磅;正文使用3号仿宋_GB2312字体,行距固定值30磅。
3.材料纸质版需所在学院党总支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党总支公章(如无则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主题标明“XXX学院团委总结材料”(参考模版见附件1)。
(四)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校团委(行政楼312),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gcuxtw@gcu.edu.cn。
二、学院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一)述职评议周期及对象
1.考核周期:2021年全年
2.考核对象:各二级学院团组织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
(二)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要按照《办法》(附件2)要求,紧密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围绕本学院团委2021年度在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和2022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包括“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四史”“七一重要讲话”“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重要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网上共青团”建设情况。
2.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命脉工程”推进情况。包括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团干部教育培训、选优配强、从严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3.联系服务青少年及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情况。基层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如创新创业、就业、法律援助、婚恋交友等在青少年成长成才中能发挥团组织联系服务青少年职能的相关工作落实开展情况。
4.围绕党政中心、提升大局贡献度工作开展情况。如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组建“战疫”突击队,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相关志愿服务情况;开展“两帮两促”助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及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参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情况。
5.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学院共青团改革情况等。
(三)述职评议考核流程
1.前期准备阶段。述职评议由学院团委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校团委述职。学院团委书记要对照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和任期目标开展调研检查、总结经验、查摆不足,提出2022年工作目标或努力方向。
2.评议考核阶段。述职工作将按照《办法》要求并结合实际,采取座谈交流的形式进行。
时间:12月22日上午10:30。
地点:行政楼309会议室。
3.总结提升和结果运用阶段。学院团委书记针对述职评议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分析梳理并明确整改落实举措和时间,整改落实情况应纳入下一年度述职的内容中。
联系人:归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032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