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挑战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1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2021-03-03 16:48:19梁冰 浏览次数: 3202


 

关于举办“挑战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21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社科院、全国学联、举办地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从1989年开展至今,已经成为全国最具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性的大学生学术科研类竞赛,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

为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引导和激励青年学子勇于创新,发现和培养有作为、有潜力的学术科技优秀人才,同时为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21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好准备,经研究,决定举办“挑战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21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一、参赛对象

202161日以前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均可参赛。

二、作品申报及评审要求

(一)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

2.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具体可参考《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附件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二)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在201961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须由1-3名教师指导完成。

5.2020年及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立项项目需报名参加此次竞赛。

三、赛程安排

1.校赛作品申报(即日起至315日)

参赛团队于2021315日前,填报好《作品申报书》(附件1),提交到申报人所在学院团委,并将《作品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邮箱gcuxtw_kj@gcu.edu.cn

2.校赛初赛(318日前)

校赛初赛由各学院组织选拔赛,遴选参加校赛复赛的作品。各学院团委于318日前,对本学院参赛作品进行审核,根据作品分配数额(附件3)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复赛评审。各学院同时须于318日前将“校赛复赛报送作品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

2020年及2021年“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直接进入复赛评审,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3.校赛复赛评审(319--321日)

采取书面评审,邀请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遴选进入决赛的优秀项目,给予作品修改意见,并初步拟定推报参加省级“挑战杯”的作品。

4.校赛决赛答辩(322--325日)

进入决赛的项目按照复赛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将完善修改后的作品提交到竞赛组委会,并准备5分钟的路演ppt

学校组织各学院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现场展示与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评审,获奖项目将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并择优确定推荐参加省级“挑战杯”的作品。

四、奖项设置及激励措施

1.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数量通常不超过科技发明制作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作品有效项目数的10%15%20%,作品的获奖等级及最终数量由决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决赛作品情况和答辩情况商讨决定,决赛评审委员会有权视作品情况及答辩情况适当调整奖项数。

2.大赛设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具体实施细则见《院级赛事组织得分实施细则》(附件5)。

3.针对我校在往届“挑战杯”赛事中部分作品类别的薄弱环节,本届校赛将加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两个类别作品的培育及指导,对学院推荐参加复赛评审的上述两个类别作品(未获“攀登计划”立项资助),每个项目给予1000元的培育经费,力争完善和深化参赛作品的竞争力,冲刺省赛。

4.校赛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进入决赛评审的项目(未获“攀登计划”立项资助),作为我校2022年“攀登计划”项目以及各类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重点考察对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挑战杯”竞赛作为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结合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将竞赛组织工作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紧密结合,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

2.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各学院团委要整合资源、创造条件,调动师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结合大创项目、攀登计划项目、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等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要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竞赛品牌在师生中产生更为广泛、更深远的影响,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烈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在校园中形成崇尚学术、勇于创新,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潘家韵020-36903032,梁冰020-36903280,邮箱:gcuxtw_kj@gc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312办公室。

 

附件:1.作品申报书

2.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3.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校赛复赛推荐作品数额分配表

4.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校赛复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5.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院级赛事组织得分实施细则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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