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3〕3号)及共青团团广东省委、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广东高校学生会组织“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团粤办联发〔2021〕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计划于5-6月开展我校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5月28日-6月13日
二、评议形式
以校学生会、学院学生会为单位。
三、述职人员
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四、评议小组成员
常任学生代表、学生工作老师、团委老师。
五、评议内容
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
六、工作要求
1.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的述职评议结合优秀学生会评选汇报同步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校学生会述职评议的学生代表是指经校学代会选举产生的常任学生代表;
3.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的学生代表是指经学院学代会选举产生的常任学生代表,需分布各年级各班级;
4.评议小组中常任学生代表人数不得低于选举产生常任学生代表人数的一半;
5.评议小组成员需填写《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评分表》(附件1),工作人员汇总统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平均分统计表》(附件2)。《评分表》(附件1)纸质版各学院学生会留底备查,《平均分统计表》(附件2)需提交可编辑excel版及学院团委盖章的pdf版,并于6月16日前在报送链接中提交(报送链接见下方);
6.校、院两级学生会均需发布推文,专题报道述职评议开展情况,并于6月16日前在报送链接中报送述职评议开展情况(报送链接见下方)。
报送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Vk5qcVJ1WFpUd1hm
联系人:归老师、龚静旖
联系电话:020-36903032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