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各校级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鼓励先进、树立典范,经研究决定,在校级学生社团中开展“先进个人”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评选对象
已注册登记的校级学生社团,校学生艺术团;
(二)评选范围
已在校团委备案的社团成员。
二、评选条件
1.恪守学生本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无挂科情况。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社团有关规定,为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校纪、校规处分。
3.工作态度认真积极,踏实肯干,甘于奉献,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团队合作与奉献意识强,能发挥自身的特长,主动参加社团活动,无无故缺勤记录。
5.所在学生社团2025年年审评为合格及以上。
三、评选比例
各学生社团评选名额不超过在校团委备案学生总人数的30%。
四、评选流程
1.社团评议。各学生社团以部门为单位召开评议会,汇报一年来社团工作情况。
2.资格审查。申报人所在团支部及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推报。社团主要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指导教师在汇总表填写意见,业务指导单位在汇总表盖章。
五、评选时间安排
1.述职评议:5月28日-6月6日。
2.资格审查:6月7日-6月22日。
3.组织推报:6月23日。
4.公示阶段:另行安排。
六、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学生社团要按照实际情况择优进行推报,认真严肃开展推报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考察,所有报送材料及其内容要求真实、客观。
2.严肃推报,公平公开。各单位要在推报过程中征求部门内成员的意见和评价。严格遵守推报程序和组织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评选过程严禁任何舞弊行为,若出现上报不实信息、拉关系打招呼等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单位及个人评选表彰资格。
3.报送材料要求齐全、严谨、清晰。逾期不报者、补交拖延者或材料不齐者将视作自动放弃申报名额。
七、报送方式
各学生社团于2025年6月27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gcu_sl@gcu.edu.cn,附件及邮件命名为“学生社团名称+先进个人推报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办公室。
学生艺术团以表演队为单位将电子版电子版发至邮箱
gcuxsyst@gcu.edu.cn,附件及邮件命名为“表演队+先进个人推报材料”,纸质版材料由学生艺术团汇总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1.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先进个人”推选汇总表.xls
附件2.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校团委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