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
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总结我校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推动2025年度共青团各项工作科学化开展,根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法》(团组字〔2021〕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团委将于3月28日开展2024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5年3月28日,上午9:00
二、评议地点
行政楼617
三评议对象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书记(或主要负责工作的副书记)
四、评议内容
紧密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围绕本学院团委2024年度在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育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网上共青团”建设情况。
2.推进年度团的基层建设重点项目情况。包括年度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团干部优选配强和教育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3.联系服务青少年工作情况。基层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如学业发展、就业创业、身心健康等刚性需求,团组织发挥党联系青年桥梁纽带作用的情况。
4.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提升大局贡献度开展情况。发动团员青年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组建青年突击队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青春力量等。
5.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学院共青团、学生会改革情况等。
6.2024—2025年度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情况。
五、评议环节
1.邀请学校党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莅临指导。
2.依托智慧团建、青年大学习等数据统计,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结合现场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需使用PPT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3.各学院团委推荐学生团干部代表1名,组成青年评议小组,现场听取各学院团组织书记述职并完成评分。各位学生团干部代表需扫描下方二维码,于3月20日(周四)前完成信息填写。
联 系 人:归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032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