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引领青年学子返回家乡参与实践服务家乡建设发展,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把青春播撒在民族复兴强国建设的伟大征程上,用实际行动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中贡献青春力量。现将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月至2月(寒假期间)
二、活动对象
学校全体学生
三、活动原则
根据寒假假期特点,以安全开展为前提,学生自主与属地地市级和县级团委对接,按照“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利用家乡资源条件,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有序开展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四、实践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通过返乡实践,将书本知识与群众实践进一步结合,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锤炼意志品格,磨炼社会化能力,贡献青春智慧,服务家乡建设。
1.政务实践。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企业实践。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参加实践。
3.乡村振兴。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乡镇团委和村团组织的统筹下,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助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建设。
4.公益服务。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场所,开展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5.社区服务。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6.兼职锻炼。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积极发挥作用。
7.文化宣传。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8.网络“云实践”。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五、参加方式:
各学院根据实践内容类别,从“院、系、班(社团)团支部、个人”等不同层面出发,发动本院学生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可个人参与,也可组队参加。学院对实践团队或个人实践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1.信息获取: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和家乡所在地的省、地市、县区的团组织微信公众号,阅读“返家乡”系列相关推文。
2.报名申请:在“创青春”公众号,选择“社会实践”—“报备入口”栏目;点击“注册账号”,点击“岗位列表”,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除通过各级团组织提供的岗位开展实践外,也可自行联系实习实践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
3.参加实践:返乡后按照当地团组织和用人单位要求,及时了解岗位、认知岗位、适应岗位,加强学习,高质量完成岗位任务;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保守秘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具体工作,彰显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责任担当。
4.记录成长:将实践日记、体会制作成文案和短视频,在“创青春”通过后台留言参与投稿;及时与校院团委、指导教师、朋辈同学等分享交流,向更多的同学老师宣传展示自己的家乡。
5.总结分享:做好实践总结思考,对返乡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成果可以邀请指导教师做进一步提升挖掘,转化成学术型实践成果或活动型实践成果。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总结交流活动以及“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和团队评先推优活动。
六、注意事项: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自觉遵纪守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诈骗,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秋冬季流感多发,同学们要随时注意预防流感,守护自己的健康。如遇极端天气等紧急情况,立刻终止实践活动。
七、工作安排:
各学院团委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动员青年学生积极参与“返家乡”社会实践。
1.所有参与寒假实践的同学可申请“实践实习及志愿公益”模块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0.4分)。参与同学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5年寒假“返家乡”开展社会实践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开学后将参与实践的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审核通过后统一为相关同学录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
2.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可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到所在学院团委进行创新实践学分认定。
3.寒假期间,各学院可选择线上征集的方式鼓励参与寒假实践的同学,在完成实践活动后填写“登记表”,并投稿至本学院团委。学院团委要及时遴选优秀典型,做好总结宣传,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推文链接”投稿至校团委,“城理青春汇”将择优发布推广。
4.各学院要做好“登记表”(附件1)和“统计表”(附件2)回收工作,于2025年2月16日前,以“学院+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命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学校团委邮箱gcushsj@gcu.edu.cn,纸质版材料于开学一周内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311),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和活动成效,开展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典型评选。
联系人:校团委 冯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214,联系地址:行政楼311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5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5年寒假“返家乡”开展社会实践情况统计表》
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doc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5年寒假“返家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