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
(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的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成长为创新创业生力军,开展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科创实践研究。根据团省委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5年度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10人;
2.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自团省委发布立项公示通知之日起算;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申报项目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立项前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5.专项资金仅接受学院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基本要求
1.申报者要求
项目应建立梯队式人员架构,由高年级前牵领低年级学生开展研究。申报者(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技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且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在项目结题年份,申报者中须有在校学生完成结项认定工作,建议申报者中至少有一名2024级普通本科生。
2.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选题要求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或者丰富的实践教学工作经验,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3.申报单位要求
学院对立项项目进行培育、辅导,指导项目团队制定资金支出计划,监督项目团队合规、按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学院可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培育和管理、立项选拔评审、立项项目配套资助、优秀结项项目奖励等,以及用于“挑战杯”系列竞赛和其他相关学生学术科研活动经费等。配套经费由学院自行安排、使用和管理,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三、申报项目类别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广东省境内有关高等学校的中国籍在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包括内地和港澳台地区籍大学生团队),开展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科创实践研究。资助项目包括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和科技服务等四类实践研究项目。已经获得其他省级以上可以项目资助的可以成果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一)产业发展。围绕岭南特色产业、海洋产业、乡村集体经济等,通过科技赋能、创意转化、市场运营等方式,助力推动地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二)文化建设。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特色文化产业等,开发系列文化产品,打造线下文化阵地,助力推动岭南文化创新发展。
(三)公共服务。围绕规划设计、教育医疗、法律法治、创新创业、绿美广东建设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科技服务。围绕县域科技攻关、科创落地、科学普及等,在县域“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发展上提供支持,助力打通县域科创“最后一公里”和科创人才队伍建设。
立项项目在研究期间必须参加广东青年大学生“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必须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的校级或以上级别比赛。
四、资助金额
项目资助等级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资助金额以上级单位正式通知为准。
五、申报流程
(一)学院推报(2024年12月30日截止)
各申报团队按申报类别正确填写《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作品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方案、已取得成果、预期成果及工作计划安排等资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跨学院合作的项目报送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
各学院团委汇总项目申报情况,按推荐顺序排序,填写《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作品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12月30日17:00前将纸质版文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包括可编辑的word文件和盖章扫描PDF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以“学院名称+2025年‘攀登计划’”命名。
(二)学校遴选推荐省赛项目
学校团委会同由校外专家、学校科研部门、教务处等负责人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开展校级内部项目评审工作,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并确定申报项目的推荐类别。
(三)学校拟推荐省赛项目公示
学校团委按要求完成不少于7天的公示。
(四)拟推荐项目注册账号及系统申报
1.申报者(个人或团队负责人)注册“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平台”账号,查看“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基本信息、管理办法、分配程序和方式等相关文件,熟悉专项资金操作流程。
2.申报者(个人或团队负责人)登录“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gd.kejichuangxin.net),查看“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基本信息、管理办法、分配程序和方式等相关文件,熟悉专项资金操作流程。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提交申报信息后一般不允许更换项目或调整项目信息,申报者须仔细核对团队成员信息、作品信息等内容,并根据需要添加相关附件。
六、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撤销当年申请项目资格;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学校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违纪处分。
联系方式:冯老师,36903280;办公地址:行政楼311办公室;邮箱:gcuxtw_kj@gcu.edu.cn。
附件:1.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作品申报书
2.2025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作品
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