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团支部换届及新生团支部成立工作的通知

2024-08-27 14:56:37周梦思 浏览次数: 14

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团支部换届及

新生团支部成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相关规定,现就在全校范围内做好基层团支部换届及新生团支部成立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原则

(一)团支部设置原则。有团员人数3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可以跨班级、年级、学科专业建立联合团支部。

(二)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团员人数7人以上的团支部,设立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等若干委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社会实践委员、志愿服务委员、心理健康委员等。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人。具备条件的,依照程序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由团员身份的班长担任团支部副书记。有学生党员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由学生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

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附件1)。

二、团支部委员会换届(成立)工作程序

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学院团委的全程指导下组织开展,并于9月13日前完成,主要分5个步骤展开。

(一)酝酿筹备换届(成立)工作。各基层团支部要充分酝酿和准备换届或组建工作,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对团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团员权利、义务的教育,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组织设置原则,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在团员自主报名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委员候选人名单。

(二)召开团员大会开展选举工作。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至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的支部委员会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团员大会一般由上届团支部书记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

(三)召开第一次支委会会议。选举大会结束以后,由新当选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支部委员分工。

(四)选举结果报送上级团委审批。各基层团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后,应及时填写《基层团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附件3)报送至所在学院团委审批。各学院团委会同相关年级辅导员对支部选举结果进行研究,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团支部。

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附件2)。

(五)“智慧团建”系统信息更新。在支部换届工作完成后,团支部原管理员或学院团委管理员应当及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的职务任免和管理员信息变更工作,并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中做好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各团委在开展基层团支部换届及新生团支部成立的工作中,要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原则,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团委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换届(成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

(二)严格要求,确保公平。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守换届或组建选举纪律。按照团章规定的换届选举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抓住契机,带动基层。

各级团组织要以此次换届(成立)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树牢工作到支部、到团员的鲜明导向,强化团支部作为共青团工作基本单元功能,做到团员主要的学习实践活动由支部组织、政治骨干由支部推荐、团内荣誉由支部评议、帮扶对象由支部推选。各级团组织应加强向团支部输送工作资源,支持团支部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在学业进步、就业发展、家庭困难、心理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团委于9月13日前填写《2024-2025学年各学院团委基层团组织学生团干任职情况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311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h@gcu.edu.cn


附件: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pdf

附件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pdf

附件3.基层团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docx

附件4.2023-2024学年各学院团委基层团组织学生团干任职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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