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育人
实践育人
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21〕3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以下简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3年“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招募选派志愿者约5000人(在岗约9000人),主要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服务期原则上为2-3年(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主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
3.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心健康,符合山区计划体检及心理素质要求,具备能胜任基层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应届毕业生志愿者在到岗之前须获得毕业证书;
6.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优先;
7.特定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经历。
三、政策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21〕36号)、《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志愿者根据实际服务年限享受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就业、创业、升学等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时间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报名人员可通过电脑端登录广东志愿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s://www.gdzyz.cn/index)或手机端登录“i志愿”、“广东志愿者”等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报名人员需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新注册的志愿者可“归属组织”搜索选择“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项目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后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大小在500K以内)、相关职业资格证照片等。完成填写信息后,须点击《个人承诺书》并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无误,签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时间:滚动进行,5月底前完成。
省内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后,我校团委将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和填写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核和备案。省外高校报名学生审核工作由省级层面直接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选拔
时间:2022年6月-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服务岗位的意向服务地,参加当地组织开展的面试选拔。由服务地市团委(项目办)会同当地相关主办单位按照省的统一要求,综合考虑高校项目办推荐意见,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试选拔,并通过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录入面试结果,报省级审核。
(四)体检及公示
时间:2022年6月-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拟录取对象体检工作由录取岗位所在地市团委(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和标准由省项目办统一提供。期间出现志愿者流失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省级层面统筹我校及相关地市进行补录。地市团委(项目办)对拟录取对象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报省项目办审批。省项目办负责汇总各地拟定录取对象名单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五)培训及派遣
时间:7月-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省项目办统筹全省志愿者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大纲和课程,组织志愿者开展培训。服务地市、县团委(项目办)对本地区志愿者进行集中岗前和专业培训,内容包括市情县情和乡村振兴等政策、志愿服务理念、工作方法、业务知识、岗位要求、安全健康、管理服务等。培训结束后,志愿者赴服务单位报到。志愿者到岗位后一周内,由服务县团委(项目办)、服务单位与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五、注意事项
凡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录取资格的,均取消录取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咨询电话
统一咨询电话:12355(服务时间:8:30-17:30;广东省内用户免区号拨打12355,根据语音提示,按“4”号键进入“志愿服务和智慧团建”咨询;广东省外用户请直接拨打020-12355,按“4”号键进入咨询)。
我校团委咨询电话:020-36903214,联系人:冯田丽,联系地址:行政楼311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1.“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岗位需求表
2.“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具体系统报名指引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