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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1-07-02 19:04:46江淼 浏览次数: 1737

 

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校团委决定,2021年继续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217月至10

三、参与对象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四、活动形式

(一)各二级学院组建专项实践服务团队

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作为社会实践的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结合“我为群众做件事”,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注重探索创新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理论宣讲、专项调研、志愿服务,以党史学习、理论宣讲、国情观察、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等为重点开展活动。同时,视实践地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成线下社会实践,推动线下线上融合联动。

(二)学生自主开展个人社会实践活动

1.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依托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创青春”公众号的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建立与家乡团组织联系,返乡开展以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为主要方式的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详情可参考《2021年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指南》(附件1)。

2.“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全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依托团省委“展翅网”综合服务平台,以2021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为主要内容,深入引导和动员青年大学生到农村、乡镇、街道、学校等基层公共服务单位实(见)习;组织大学生走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习并参与“五个一”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进大型国企、优秀民企、知名外企等优秀企业单位实习。详情可参考《关于开展2021年“展翅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城理团〔20216号)。

依托全国大学生实习服务平台(入口:“创青春”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扬帆计划)参加全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3.学党史实践活动

开展党史学习体验、党史专题调研、乡村历史云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走进红色乡村,重温革命历史,参观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党史主题展览等,通过实地实物、鲜活讲解、互动体验等深切感悟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激扬青春风采。

开展结对服务老党员“金晖行动”,通过上门采访和深度交流,聆听并记录老党员的人生故事,为老党员拍摄主题影像资料,陪伴老党员谈心、聊天、读报,交流国家最新的发展成果;为老党员提供维修家电、买菜送药跑腿等生活服务,陪伴老党员开展书法、剪纸、戏曲等文艺活动。具体内容可参照《广东青年志愿者结对服务老党员“金晖行动”工作方案》,以个人家乡所在地就近原则或者报名参加家乡团组织志愿活动。详情查看通知(https://www.gdcyl.org/upload/file/20210427/16194953771043775.pdf

(三)专项活动

通过微视频、调研报告、动漫、海报、图片,展现红色文化村、党建引领发展村、乡村振兴典型村的深厚历史、优良传统、发展过程、发展成就、典型人物事件等,重点展示红色文化、红色基地、红色村落,回顾奋斗历史,总结发展经验,展现人文风貌,反映广东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传承及乡村振兴重大成果等。详情可参考《2021年“多彩乡村学史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附件2)。

五、团队类型

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将继续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原则,重点组建以下专项实践服务团队:

1.党史学习实践团。主要依托各地红色资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示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2.理论宣讲实践团。紧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

3.国情观察实践团。注重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4.乡村振兴实践团。着眼于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在未来踊跃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组织开展科技支农、科普宣讲、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5.新时代文明实践团。依托广东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围绕传思想、传政策、传品德、传文化、惠民生等方面,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学习科学理论、宣讲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持续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

六、组织形式

(一)省级重点团队。为树立典型,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广东省今年拟组建若干支省级重点团队。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活动内容和团队特点提出申请,由校团委推荐到省里进行评定。校团委将根据广东团省委安排,另行通知。

(二)校级立项团队。校团委将根据实践内容分类,以“学生申报、学院整合、学校统筹”为原则,从“校、院、系(专业)、团支部”等不同层面出发,组建相应层次的社会实践团队。

七、工作要求

1.周密部署,突出育人实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育人功能、体现育人作用。要积极整合资源,多为学生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服务,力争让每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都能参加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团员参与暑期社会实践表现将作为第二课堂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团内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新时代大学生团员彰显先进性的鲜明标志。

2.严格管理,守住风险底线。各学院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为参加活动师生购买保险,依法依纪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要加强过程管理,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实践,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要密切关注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3.拓展渠道,扩大影响覆盖。各实践团队要在活动开展中广泛使用三下乡标识和灯塔工程标识,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有形有效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思想引领效果,经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质量和数量将作为总结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做好典型选树宣传,挖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人物作为鲜活案例,引导影响更广泛的青年学生。要把握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可结合实际开展“云调研”、“云实践”、“云直播”等活动。

八、工作安排

1.根据《关于征集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调研项目的通知》,校团委共收到79份项目申报书,经过自主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将对《探寻家乡红色足迹,弘扬祖国红色文化》等16个项目提供经费支持,详见《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立项项目》(附件3)。校级立项团队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实践成果。

2.未立项团队或新增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参考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形成实践成果。校团委将根据活动完成情况开展优秀团队评审,获评优秀团队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3.所有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必须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附件5)以及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实践成果。

4.开学后,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登记表回收工作,各二级学院团委在本单位开展总结评优,将结果整理上报校团委,并利用党团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总结和交流。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实际开展情况和活动成效,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评选和表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优秀团队及优秀个人,并给予奖金奖励。

联系人:高老师

  话:020-36903214

电子邮箱:gcushsj@gc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312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1.2021年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指南.pdf

附件2.2021年“多彩乡村 学史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pdf

附件3.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立项项目.pdf

附件4.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doc

附件5.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材料清单.pdf

附件6.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补充说明.pdf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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