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改革
学生会改革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
深化改革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一直以来,我校学生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省学联和学校团委的指导下,持续推进学生会深化改革,以加强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带领学生会全体成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搭建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努力成为共青团服务学生的有生力量。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的相关内容,校团委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任务列表》和《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于2020年5月下发给各二级学院团委和各级学生会组织;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2场、专题培训会6场,对校院两级团委和学生会组织进行了全体成员、全面覆盖的全面文件解读;于7月对各级学生会组织进行了全面自查,加强检查督导稳步推进改革任务。校学生会组织各学生分会深入学习改革方案精神,着力推进深化改革,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根据评估验收项目清单,对照27个指标,现将我校学生会深化改革以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改革措施
1.明确组织定位,维护学生权益
根据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进一步明确校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学校团委具体指导、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协同管理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校学生会聚焦主责主业,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依托覆盖面广泛的新媒体平台,高扬思想政治主旋律,不断加强对广大同学的全面思想引领;建立日常调研机制,及时收集、广泛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面向全体同学开展工作。通过自查,校学生会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2.改革运行机制,加强工作联动
校学生会坚持优化组织体系,推进工作机构改革,现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置由主席团成员按月轮值担任的执行主席,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等。
为加强校、院两级学生会的工作联动,校学生会初步建立了“校、院、班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院级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校学生会加强对学院学生会工作的指导,下发了《各级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工作指引》、《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草案)》等指南,通过召开学生会系统主席团联席会议、依托新媒体矩阵、学院学生会承办如“寻找成长的灯塔”学长计划系列经验分享会等校园活动,加强校院两级的互动交流。
3.坚持精简原则,科学优化机构设置
改革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精简学生骨干队伍,为了聚焦服务同学的主责主业,将原有的6个部门整合为5个,整合后的部门分别为综合事务部、联络发展部、宣传文化中心、学业发展部、权益调研部,其中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除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工作人员外,校学生会未设其他职务。探索大型活动以项目化的方式招募志愿者。
4.明确遴选条件,严把入口关
我校学生会严格落实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准入门”,严把政治关、学业关、能力关、作风关、群众关。明确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为共青团员或光产党员,在竞聘学生会工作人员时最近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严格遴选程序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遴选过程中,主席团候选人均经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6.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校学生会依照学生会章程,规范召开代表大会。2017年11月召开了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2018年10月依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经报学校党委和学校团委批准,规范召开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第六届委员会(扩大)会议,并在常任代表会议上选举产生我校学生会第六届第二任主席团。至2019年10月第六届学生会工作人员任期已满,原定2019年11月召开的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为落实深化改革要求、且受疫情原因延误召开。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拟定于2020年11月中旬召开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目前学代会各项筹备工作稳定推进中,并严格遵循流程规范执行。
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报同级党组织和校学生会审查通过。拟定代表席位285名(其中正式代表264名,列席代表21名),代表名额为联系学生人数的1.2%,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7.坚持从严治会,加强思想引领
校学生会不断完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会章程》,每年都组织新任工作人员学习《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校学生会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例会、专项工作研讨会及学习分享交流会,日常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组织校院两级学生会成员居家观看全国青年第十三届全委会网上主题活动、网络直播,组织学习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党中央致词、全国学联报告等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的指导方针和团中央、教育部的有关工作要求,培养学生骨干真正成为让党组织放心、师生满意、社会认可、朝气蓬勃的先进学生组织。
8.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校学生会定期开展学生干部会议,落实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的具体指导;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和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统一思想、总结工作;每年通过开展“红旗学生分会评选”,定期召开学生会系统主席团联席会议,听取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汇报,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9.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建带团建,狠抓学生会建设,将学生会的建设情况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学生会深化改革纳入学校“十四五”党建与思想政治建设规划。学校党委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指导学校团委不断加强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10.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学校团委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科学指导,明确校团委副书记指导校学生会,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教育指导和管理监督,指导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络、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二、推进计划
1.按期规范完成学生代表大会。
2.加快全校学生会组织改革进程。
进一步落实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到位,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持续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强对学院学生会改革的指导和督查,确保改革整体联动。
3.健全学生会内部工作机制及规章制度,完善组织建设。
逐步修订完善《学生会章程》、《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议办法》、《学生会工作人员违纪处置制度》、《学生会工作人员培养机制》、《学生干部行为规范细则》等一系列配套制度。
4.推动“校院班三级联动机制”落地。
组建“校院班”工作群,强化“校院班”联系沟通,构建“校会主议、学院主行、班级支撑”的联动格局,推动学生事务职能联席会,探索重大活动项目化招募志愿者模式,调动更多学生参与学校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提升学生权益服务的实效。
聚焦广大同学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保护等需求,调研学生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畅通学生权益问题反馈渠道,搭建服务学生平台,建立便捷实效的问题处理机制。
6.不断提高学生满意度
探索“众创众筹众议”工作模式,建立以“学生满意度”为重点的自评指标,使同学们更多地参与到设计、决策、实施、评议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