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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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团支部、全体团员、团干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各项团的活动,全面加强从严治团,有效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学校团委决定于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于2018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
二、优秀共青团员
(一)评选条件
1.在学校注册的共青团员。
2.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和支持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风学风建设中具有主人翁精神表现突出。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综合排名在全班30%以上),且所有必修课程没有重修。
5.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二)评选比例
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具有参加团员评优资格人数的5%(以各二级学院团委为单位)。
(三)评选方法
候选人由所在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民主评议,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
由各二级学院团委负责初审,并指导填写完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1),将相关材料整理齐备后,择优报至校团委。
校团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校团委常委会进行最终审核。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评选条件
除必须具备上述“优秀共青团员”的评比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同学中起良好的表率作用。
2.严格要求自己,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积极肯干,完成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上学年综合排名在全班15%以上),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善于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团结同学,作风正派,严于律己。
4.担任团干部工作一年及以上。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娱体育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二)评选比例
评选名额不超过团支委以上团干部总数(含二级学院团委全委会干部)的15%。
(三)评选方法
候选人由所在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所在组织召开全体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
由各二级学院团委负责初审,并指导填写完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将相关材料整理齐备后,择优报至校团委。
校团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校团委常委会进行最终审核。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
(一)评选标准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在广东“青年之声”平台有常态化发布活动以及接受青年报名参与和评议的记录;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5.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完善,团组织有定期检查,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7.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产生较好影响。
(二)评选比例
1.五四红旗团支部:支部总数在8个以下(不含8个)的单位可申报1个支部,支部总数在8-16个(不含16个)的单位可申报2个支部,支部总数在16-24个(不含24个)的单位可申报3个支部,支部总数在24-32个(不含32个)的单位可申报4个支部,支部总数在32-40个(不含40个)的单位可申报5个支部,支部总数在40个(含40个)以上的单位可报6个。
2.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评选5个单位
(三)评选方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
(1)自评: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照条件,总结支部工作,递交书面申请;
(2)评议推荐:各二级学院团委召开评审会议,参与评选的团支部进行工作汇报,集体评议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名单;
(3)上报材料:确定拟推选支部后,由各二级学院团委,指导候选团支部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3),附上支部工作总结材料(A4纸打印)、并上交《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团支部工作手册》(支部工作手册必须有二级学院团委审核意见),报学校团委审核;
(4)校级评审答辩会:由校团委常委会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评审答辩会预计于4月26日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五四红旗团委:
(1)自评:认真组织总结相关材料,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附件4),并对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团委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5)进行自评;
2.互评:由校团委常委会组织各二级学院团委互评,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团委工作考核互评表》(附件6);
3.评审答辩:由校团委常委会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以自评20%+互评20%+总结材料30%+答辩30%的比例,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评审答辩会预计于4月19日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评选时间安排
1.总结自评互评阶段:3月-4月上旬;
2.上交院级推选结果阶段:4月9日中午12点前;
3.学校评审阶段:4月16日-26日;
4.公示阶段:4月27日-5月1日;
5.总结表彰及报告阶段:5月3日。
六、评选材料上报
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各奖项的材料申报要求填写整理好相关材料,并由学院团委填写好《申报汇总表》(附件7)。
纸质版材料按照奖项分类放好,于4月9日(周一)12:00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参照示例文件夹进行整理,于4月9日(周一)12:00前,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cuxtw@gcu.edu.cn,邮件标题:XX学院团内评优材料。
七、表彰方式
于“五四”期间举办表彰总结会,并授予获奖单位或个人荣誉证书。
八、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委必须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发动、组织、评选、总结等工作,校团委拟于5月初举办总结表彰大会,具体总结表彰大会事宜另行通知;
2.评选过程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3.各二级学院团委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名额推选候选集体或个人;
4.先进集体(团委、团支部)必须递交参评申请,否则没有资格参加先进集体评选;
5.务必按照评选时间安排做好各项评选工作。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5.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团委工作考核自评表
6.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2017-2018学年度团委工作考核互评表
7.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
华广团〔2018〕3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