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新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2022-06-10 11:08:18归李千慧 浏览次数: 903

 

 

 

 

 

 

 

城理团〔202217

 

 

关于开展2022年新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见附件1)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团学工作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2年新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及分配方法

按照“科学调控、统筹发展、提高质量、强化落实、加强监督”的要求,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严格规范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各学院今年拟新发展团员人数将根据上级团组织分配名额总数(100名),按照各学院团委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发展团员名额分配及编号段见附件2。

二、发展对象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加入团组织,积极学习团的精神、执行团的决议并按期缴纳团费。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觉悟好,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规范程序。各学院团委须认识到发展团员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充分发挥团员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作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发展团员工作。各学院团委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发展期内适当调整发展进度,要提高团员队伍素质和保证健康稳定发展。

2.明确标准,严格把关。各学院团委在选定入团积极分子过程中要避免入团标准宏观抽象,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的原则,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全员入团、突击发展等现象。

3.加大宣传,落实要求。要着眼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建团100周年的重大历史契机,加大团员发展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引导青年学子充分认识和认同共青团的政治定位。要做好《入团志愿书》填写与“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工作,明确一个编号一个团员,避免出现编号重复或错误情况。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材料提交要求

1.6月23日(星期四)前提交《入团积极分子名单登记表》(附件5)及《团课培训计划表》(附件6-1);

2.10月10日(星期一)前提交《拟发展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7);

3.10月20日(星期四)前提交《新发展团员登记表》(附件9);

4.各学院团委须督促新发展团员于10月27日(星期四)前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报到、电子档案录入、入团志愿书上传及报到审核工作。

所有提交材料需将盖章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11校团委办公室,且发送可编辑电子版至校团委邮箱,邮箱地址:gcuxtw@gcu.edu.cn。

 

附件1-10:新发展团员工作相关附件

附件1-10:新发展团员工作相关附件.zip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6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