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不忘初心·我的入党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2021-04-08 18:50:27潘家韵 浏览次数: 455


关于开展“不忘初心·我的入党故事”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分会、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精神,深入推进“灯塔工程——广东青少年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动”,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按照《“灯塔工程·百篇庆百年”广东学联学生会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举办我校征文活动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我的入党故事”

二、创作主体

校大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作品要求

1.见人见事,有血有肉。紧密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结合自身经历,联系家庭、家乡和社会发展变化情况,以第一人称生动讲述个人在坚定入党信念、递交入党申请书、接受组织培养考察、入党宣誓和入党后践行党员宗旨、履行党员义务。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主题,内容真实,抒发真情实感。

3.体裁不限,以讲故事的方式呈现主题,文字精炼,语言流畅,故事完整,入情入理。

4.文章字数1500字左右为宜。投稿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文责自负。排版格式请参照附件3

5.图文结合,应选取3-5张图片反映作品核心内容,可通过场景与人物展现文章精髓。图片要求真实、清晰,每幅照片大小在3M以上,须配文字说明(标注于图片文件名)。另外,鼓励结合作品内容拍摄Vlog、微视频等,时长1-3分钟,文件格式为MP4,同时提交高清原版和压缩版本(50-100M)

6.作品可参考入党故事写作角度(见附件1)确定主题,并自拟具体题目。

7.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对稿件有宣传、刊载、汇编出版等权利。

四、提交说明

1.个人自荐。校大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可按要求以个人名义参加作品征集活动,每人最多只可报送一篇作品。

2.组织推荐。各学院学生会在团委的指导下,以组织名义积极推荐至少一篇符合条件的优质作品参与活动,并按要求填写《高校学生会组织推荐“不忘初心·我的入党故事”作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3.报送材料包括作品正文、汇总表(组织推荐需提交)的电子版。电子版于416日前发送至工作邮箱gcuxsh@gcu.edu.cn, 电子邮件按照“[入党故事]学院名称+组织推荐+X篇作品”或“[入党故事]学院名称+个人自荐+作者姓名”命名。

4.本次活动省学联将组织专家对优质稿件进行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适当奖励。评选结果将在广东学联官方网站和相关团属新媒体公布。

5.优质稿件将由广东教育出版社集结出版。

6.联系人:校团委潘家韵、校学生会叶晓璐,联系电话:020-36903032电子邮箱:gcuxsh@gcu.edu.cn


附件.doc

1.入党故事写作角度

2.高校学生会组织推荐“不忘初心·我的入党故事”作品信息汇总表

3.文章排版格式


共青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委员会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会  

20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