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学校团委工作部门学生干部的通知

2020-11-06 17:24:31梁冰 浏览次数: 365


关于选拔学校团委工作部门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07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团委各项建设,吸纳培养更多优秀学生干部人才,更好地服务学校广大师生,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各级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工作指引(试行)》,现公开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到学校团委任职。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拔条件

学校团委面向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全体在读学生公开招募,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思想品德高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或通报批评。

2.学习成绩优良,恪守学生本分,带头勤奋学习,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

3.综合素质高,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熟悉和掌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和规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扎扎实实做事,群众基础好,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5.原则上应具有1年及以上大学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含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等)。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取: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干部之星”等荣誉;

(三)担任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获得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红旗学生分会”“优秀学生社团”等荣誉;

(四)校级及以上青马班学员。

二、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自愿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热心参与学校建设发展和为同学服务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年级不限。

2.基层组织推荐:为推动学生干部队伍交流,各二级学院团委应至少推荐2名符合条件,工作积极且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参与遴选,鼓励有二级学院团委、团支部基层一线工作经验的团学干部到校团委工作部门任职。

3.报名人填写报名表后,附个人成绩单(2019-2020学年度综合测评)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团委推进行性格审查、推荐。

4.撰写应聘部门岗位工作规划,内容应包括岗位认识、工作思路、问题分析、改进方法、个人优势等,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5.报名表和工作规划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312)。电子版材料发校团委邮箱gcuxtw@gcu.edu.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格式:姓名+校团委xx+报名表。

(二)考试

校团委根据实际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笔试、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三)公示

将通过选拔的报名人确定为学校团委工作部门学生干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3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候选人报请学校党委确定,由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116-1110

(二)考试面试时间:1110-13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干部的重要意义,要以此为契机在学生中营造民主气氛,坚持选拔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

(二)广泛动员。各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传达,积极动员符合条件者报名,鼓励学生干部流动,以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参与。

(三)严格程序。强调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凡出现拉关系、打招呼、找门路等不良竞争行为者,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切实做到程序公正、过程公开、考核公平。

 

联系人:陈  磊 020-36903031、江淼 020-36903214,邮箱gcuxtw@gcu.edu.cn

 

附件:

1.学校团委工作部门负责人报名表

2.学校团委工作部门岗位介绍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2020116


附件1.学校团委工作部门负责人报名表.docx

附件2.学校团委工作部门岗位介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