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专栏

关于做好2018年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专项)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2018-05-16 00:00:00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 44

关于做好2018年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专项)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做好2018年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专项)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广东省2018年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专项)志愿者招募工作已开始,为进一步增强我校青年志愿者的奉献意识和服务能力,根据《2018年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方案》的有关安排,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招募2018年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专项)志愿者,现就做好志愿者的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希望乡村教师计划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联合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共同发起,是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简称“山区计划”)的专项,项目由广东省乐道公益助学促进会与北京立德未来助学公益基金会美丽中国广东项目组等机构负责运营实施,旨在组织优秀的青年志愿者在粤东、西、北地区的乡村学校支教1至3年,缓解农村贫困地区教师结构性短缺的局面,提高当地教育教学水平,帮助贫困家庭学子更好地完成学业。

服务内容:基层青年支教。

服务时间:2018至2019一学年,有意向志愿者可申请延长服务期至3年。

服务地点:粤东、西、北11个地市(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清远、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揭阳、潮州)。

二、招募对象

广东省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届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三、保障制度

1.政策保障: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2.经济保障:生活补贴(由省项目办发放2300元/月),交通补贴(1000元/年),购买社保、商业保险,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必要的餐费等补贴,让公益理想无后顾之忧。

3.就业支持:将应届生纳入到“山区计划”统一管理,申请办理暂缓就业,享受西部(山区)计划同等就业政策支持;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写就业推荐信,到合作单位就业。

4.五星志愿者:服务1年后且考核合格者,即可通过“广东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计划”认证成为广东省“五星志愿者”,享受相关的激励措施。

5.全方位的青年公益人培养制度:

(1)“4+1”导师制度:由广东省中小学优秀教师、教育组织团队、心理咨询师以及往届支教志愿者担任导师,提供陪伴成长;

(2)“五识”乡村素养课程:项目联合专业机构研发“五识”能力课程包,从“常识”、“胆识”、“赏识”、“知识”、“见识”多角度出发,开展自然教育、性教育、预防校园欺凌教育、财商教育、阅读教育等课程,志愿者可为乡村孩子们开拓视野,带去不一样的支教;

(3)支持开展小额公益项目: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在识别学生需求的基础上,自主设计和实施小额公益项目,并对这些项目提供小额资金支持;

(4)定期集中培训和外出交流、游学:增益教学技能、教育理念和校园服务设计与执行能力。

四、工作推进

(一)招募人数

本专项全省共计招募600名志愿者(含往届延期志愿者),我校需招募不少于5名志愿者参加。

(二)网络报名(详见附件)

1.网络系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7日。

2.报名方式

1)易展翅网站

①注册/登录易展翅,如有账号请直接登录(易展翅www.izhanchi.com);

②完善个人简历信息;

③在首页点击进入“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专题;

④填写专题报名信息;

⑤提交信息后,省项目办将根据筛选标准联系入围者面试。

2)易展翅app或二维码(下图)

通过各大应用市场,下载“易展翅”APP或扫二维码,注册/登录易展翅,如有账号请直接登录;

3)广东青年之声

①登录https://www.12355.net/,在首页“推荐活动”界面点击“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报名。

②扫描二维码,注册/登录广东青年之声,如有账号请直接登录。

(三)校园宣讲

5月下旬,校团委将组织往届志愿者进行宣讲。

(四)面试及体检

1.初试:6月5日。由校团委对本校报名学生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省级面试名单。

2.省级面试:6月10日-15日。由省希望办组织开展。

3.体检:6月18日-20日。

(五)公示

公示拟录取名单:6月25日

(六)培训及上岗

岗前培训:7月20日-7月29日

上岗:8月28日

五、相关要求

1.凡报名并录用的志愿者应全程参赛由主办方组织和各项培训;

2.志愿者应服务从主办方安排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主办方提出申请;

4.志愿者如有在服务期间有故意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取消志愿者资格和在校期间参与其它志愿服务的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所在专业学院。若涉及违法行为,将保留依法起诉、追究责任的权利。

      学校项目办:学校团委,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032,邮箱:panjy@gcu.edu.cn。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